個人意外計劃
/附加保障
突如其來的意外,往往令人防不勝防。儘管意外無從預料,但保障可以及早預備,以應付因意外突如其來的醫療支出及收入損失時所帶來的經濟負擔。宏利個人意外計劃在需要時刻,提供全面支援。
    ^只適用於個人意外計劃

  • 本計劃就意外發生日後180日內由相關意外所引致受保人身故或喪失功能或傷殘提供賠償。
  • 在任何情況下,本計劃之意外身故賠償、喪失功能或傷殘賠償及完全傷殘賠償之賠償總額(不包括雙倍賠償及續保獎賞)將限於名義金額的100%。
  • 完全傷殘賠償保障會就意外發生日後180日內由相關意外所引致受保人之完全傷殘提供賠償,惟有關賠償將於受保人傷殘持續12個月後開始。如受保人於意外發生時為15歲或以下,則不會獲發賠償。
  • 如因以下情況而意外受傷,本計劃會提供雙倍之意外身故賠償、喪失功能或傷殘賠償或完全傷殘賠償﹕

    (i) 受保人於意外導致受傷時,以繳費乘客身份乘搭任何公共交通工具;或
    (ii) 受保人以行人身份於交通意外中受傷;或
    (iii) 受保人於意外導致受傷時,乘搭升降機或扶手電梯(礦場及建築工地內的升降機及扶手電梯除外)﹔或
    (iv) 受保人於火警發生時及於意外導致受傷時,已身處該公共大廈﹔或
    (v) 於香港或澳門境內,因自然災害而發生的山泥傾瀉或水浸。
  • 請參閱保單條款內有關意外受傷醫療附加保障之條款及細則,包括賠償分項限額及不保事項。

重要備註:
個人意外計劃乃宏利人壽保險(國際)有限公司(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)提供及承保的保險產品。以上只提供了本產品的基本資料以供閣下參考。請即下載產品單張或向您的保險/理財顧問索取,您可從中了解更多詳細產品資料包括顯示產品風險的「重要事項」部份。

^ 此服務由第三者服務機構提供,本公司不會就其負有任何責任。相關醫院名單(如有)將不時作出調整。